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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卫生许可证,办理材料,办理流程

发表时间:2022-09-16 12:01:49  来源:网络投稿  浏览:次   【】【】【

  一、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:

  1、 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,应标明比例尺(比例为1:100)

  2、 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(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);

  3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(董事会决议、章程或任命文件)一份;

  4、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

  5、 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;

  6、 产品配方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,产品包装材料、标签、说明书样稿;

  7、 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(含企业标准);

  8、 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;

  9、 实验室设置情况及可检测项目

  10、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: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,加盖公章,单位地址、使用面积、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,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,空格处以“无”字填写;

  11、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

  12、 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或《工商营业执照》(或副本)复印件;

  13、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。

  二、办理卫生许可证流程:

  1、申报:申请单位申报,并递交有关材料。

  2、登记: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,对属我所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、登记。

  3、受理:经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后,办证科在5个工作日内: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《受理申请通知书》;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《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》;对于资料不全的,发出《补正申请通知书》。

  4、审查:我所依照卫生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现场审查。经办科室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:符合规定的,作出拟批准的决定;不符合规定的,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,由办证科发出《不予批准通知书》,并通知申请人来办证科办理有关手续。

  5、审批、发证: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市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和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,作出是否同意发证的决定;市卫生监督机构(办证科)在接到批准发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, 不上门领取的,由市卫生监督所送达。

  三、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处罚:

  开店不办卫生许可证轻则责令停止“无照经营行为”,重则会被罚款,如果无照经营金额过高,甚至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
  对于“无照经营行为”的处罚,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“对于无照经营行为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,没收违法所得;触犯刑律的,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、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;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、社会危害严重的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、威胁公共安全、破坏环境资源的,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材料、产品(商品)等财物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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